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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铁路局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相关连接2019-3-5 21:26:151832
    为贯彻《郑州铁路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》精神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   局内专业技术人员凡未按《郑州铁路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》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,均应依照本办法参加继续教育自学考试。

一、组织管理

    继续教育自学与考试的组织实施,依照“按干部管理权限、分专业组织实施”的原则,由各级干部部门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按《郑州铁路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》确定的分工职责,共同组织实施。

二、实施程序

    1.专业技术人员以自学考试方式实施继续教育学习的,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列入计划、建档管理。

    2.各单位按高、中、初级分类汇总申报人员名册,向上一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呈报《继续教育自学考试人员汇总表》,作为备案依据。

    3.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自学考核合格后,由主管部门对其继续教育证书进行登记。

    三、自学内容

    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继续教育自学,采用部及局内统一编写的教材。

    1.部、局已编印教材的运输、机务、供电、车辆、工务、通信、信号等专业,以对口专业的教材为基本学习内容。

    2.部、局其他业务系统有专用教材和专项规定的,按该系统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3.尚未编写继续教育专用教材的专业,由路局主管业务部门组织编写自学大纲,编写教材、资料或指定参考用书。

    4.专业技术人员应结合岗位业务需求,自觉追踪学习本专业的新知识、新理论,作为应考的必备内容之一。

四、考试组织

    1.继续教育考试由路局统一安排,时间暂定为每年的二季度。

    2.考试由各分局干部部门组织实施。

    3.局属其他单位(含直属基层单位)的考试由所在地的分局负责组织。  

五、考核登记

    1.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一次继续教育自学考试、成绩合格者折算为两年继续教育学时。考试不合格者不予登记。

    2.证书登记按《郑州铁路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实施管理办法》的要求执行。

六、附则

    1.  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实行。

    2.  本办法由局干部处负责解释。




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

主办单位:西铁职院培训中心 土木工程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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